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成立于2002年4月13日,是由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平等原则组成的,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注册登记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。英文全称Shanghai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,缩写为SECA。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,同时接受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。
协会的会长单位是: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。
协会会长:戴佩华董事长。
成立协会目的与作用
由于电子信息网络在商务活动的日益广泛的应用,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,它不仅改变着传统的商务模式,而且对产业间的融合、经济结构间的调整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。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们改变商业环境、促进经济增长,对应经济全球化挑战的战略措施。
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,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上海实施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。本协会目的是通过内部自律机制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保证行业有序、规范的发展。同时,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,及时把政府的指令、政策、法规、行业导向等传达给会员单位。把会员单位对行业建设的要求、企业共性问题等上报政府;协助政府在国民经济战略方针部署下规范市场,做出正确的决策。
电子商务的发展是需要推动的,协会在政府的支持下大力推动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,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,并带动跟电子商务相关的如诚信、现代物流、电子支付、数字认证、信息安全建设等。总之,协会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,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,保障行业利益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,全面为会员服务的行业组织。
协会宗旨
本会的宗旨是服务、自律、代表、协调。通过服务会员单位,行业自律管理,代表行业整体利益,协调会员单位及其内外关系,促进上海电子商务的快速、健康和规范发展。
业务范围
协会的业务范围是:组织行业宣传与推广活动;开展行业内统计和相关研究;组织对行业现状调研和发展动态分析;建立行业自律的信用体系;承接政府相关项目,组织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行业地方标准;开展行业内技术和信息交流,组织会展和论坛;提供咨询和培训;组织专业委员会,开展专业领域研究和专家指导服务;受理网上客户投诉;开展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等。
会员条件
凡经正式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独立经营权的,从事电子商务或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,不论所有制形式,只要承认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协会服务
协会为会员单位和社会提供:利用协会媒介和公共媒体开展电子商务法律、法规和政策宣传,普及推广电子商务理念,宣传会员单位;鉴定电子商务企业资质,出具个人和企业资信报告;开展电子商务法律咨询服务;服务电子商务园区,组织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,开展网上创业咨询、培训、推广相关活动;推荐会员单位参加品牌创建相关的评选评比活动;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政府专项资金申报;组织电子商务技能竞赛、资质培训和证书发放;组织电子商务沙龙和专业论坛;组织会员参加考察、学习交流活动等。